部门导航
公告
关于重申中秋、国庆及开学前后等时间节点严格遵守有关纪律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巩固学校“两学一做”活动成果,持之以恒地纠正“四风”,刹住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及开学前后等时间节点可能出现的不正之风,根据中央、省市有关精神,对有关纪律重申如下:
一、严明纪律,纠正“四风”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要持续抓好纠正“四风”工作,紧盯中秋节、教师节、国庆节、开学等重要时间节点,严禁用公款送节礼、不准接受节礼;严禁用公款吃请;辅导员、班主任及学生工作者不得接受学生及家长的宴请;严禁参与中央及吉林省纪委要求杜绝参加的各类饭局;严禁用公款或接受他人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滥发钱物;严禁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以及利用婚丧喜庆敛财等行为。对利用现代物流快递送礼,以礼品册、提货卷代替实物商品,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隐蔽”问题,要仔细甄别,及时查处。
严格执行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问题的规定》,严禁以各种名义收受学生及家长所送的礼品礼金。严禁学生干部利用班费为任课教师、辅导员及学生工作者购买各种礼品,相关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
二、加强执纪问责,加大查处力度
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将此通知精神及时传达给每一名职工。学校将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一经发现上述问题将严肃查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既要当好反对“四风”的宣传者、监督者,更要当好示范者,从严要求自己、家人和身边的工作人员。
各部门和单位要在上述每一个时间节点后,将本部门和单位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于国庆节后将落实及检查情况书面报学校纪委。
监督电话:84825256
上一条:关于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聘用合... 下一条:关于制作插排规定的通知
版权所有:bat365在线登录入口(中国)平台网址(2011)互联网信息中心网站备案许可证编号:吉ICP备090026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