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度长春市“高校文明杯”竞赛活动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20

 各党总支、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提升师生文明素质,按照长春市委教育工委要求,学校现开展长春市2023年度“高校文明杯”竞赛活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奖项及名额

二、评选标准

1.文明杯先进基层单位

全面认真落实上级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党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年度工作评比在学校属优秀等级。

2.文明杯优秀个人

具体负责本单位或本部门“高校文明杯”竞赛活动,或积极支持本单位或本部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工作积极,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3.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

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主动作为,表现突出,品德高尚,示范带头好,引领作用强。

4.十佳思政工作者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教育事业,厚德博学,勤奋敬业,为人师表,业绩突出,群众威信高,是学校本年度先进工作者;主动承担思想政治教育、管理、教学任务,坚持在教育、管理、教学第一线,在现职岗位或部门工作两年以上;围绕思想政治教育、管理与教学研究,积极探索与创新并取得优异成绩。

三、工作要求  

1.各党总支要对推荐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奖项设置严格审核把关后推荐,限报1项。

2.经学校党委审议研究通过,确定参评长春市“高校文明杯”竞赛活动的集体和个人。

3.各党总支于12月28日前将推荐的集体和个人申报表格电子版发送到邮箱 157378596@qq.com联系人:王楠,电话:17743002920。

 高校文明杯相关表格.zip

宣传部
2023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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