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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规范合同审查和合同用印流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20
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合同管理程序,明确合同印章的使用权限及范围,规范合同管理中的用印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根据学校合同和用印管理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除科研合同外,学校所有合同(含政采云平台合同)都须提交合同管理系统审查;
二、需要加盖学校行政印章的合作办学类等合同,也须提交合同系统审查;
三、所有合同都须至少提前10天提交审查,严禁合同倒签行为;
四、用印申请人和经办人必须确保审批文本与用印文本保持一致。审批流程不完整的,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合同金额、签订日期等要素不一致的、不完备的合同,不予以用印。
望周知。
学校办公室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