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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申报2017年度吉林省教育厅“十三五”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关于申报2017年度吉林省教育厅“十三五”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各系(部、中心、研究所)、处(室):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吉教科字〔2016〕4号文件精神,省教育厅决定启动2017年“十三五”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选题要求
1. 申报项目包括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产业化培育项目三类。
2. 项目定位、项目选题方向具体要求见吉教科字〔2016〕4号文件。
二、项目申请人要求
(一)申请人为吉林省区域内高校在职教师和研究人员,年龄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省教育厅将重点支持已获得博士学位且具备相应科研团队支撑的中青年教师和研究人员。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2017年度省教育厅科研规划项目:
1. 作为项目负责人以往各年度已在省教育厅立项且尚未结题者(含验收未通过);
2. 作为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参加人有两项尚未结题者。
三、申报要求
1. 拟申报人员要求认真阅读《关于申报2017年度吉林省教育厅“十三五”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的通知》(吉教科字〔2016〕4号)文件和《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暂行)》,按照文件要求进行申报;
2.各类项目均需填写项目申报书和盲审表,
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填写《吉林省教育厅“十三五”科学技术研究规划项目申报书》和科技项目申报盲审表;
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填写《吉林省教育厅“十三五”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申报书》和社科项目申报盲审表;
产业化培育项目填写《吉林省教育厅“十三五”产业化培育规划项目申报书》和产业化项目申报盲审表;
3. 各项材料用A4纸单面打印,左侧装订;
4. 《关于申报2017年度吉林省教育厅“十三五”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的通知》(含各项目申报书等附件9个)、《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暂行)》、《教育部学科目录》共计3个文件及材料已经上传至原科教处—成果通报下载专区;
5. 时间安排:
2016年4月13日,以部门为单位上交纸质版申报书和盲审表一式两份,汇总表一份(加盖部门公章);
2016年4月14—15日,学校组织专家初审,反馈评审结果;
2016年4月16—17日,根据专家组对项目的评审意见,相关人员修改、完善申报材料;
2016年4月18日,通过初审的项目负责人上交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两份),并加入bat365在线登录入口科研管理群,群号191039426;长
2016年4月18日,学校终审、汇总、盖章;
2016年4月18—19日,教务处培训、组织项目负责人登陆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2016年4月20日,学校上报材料到省教育厅。
6. 如有问题拔打咨询电话84825116。
此次项目申报工作时间紧张,请项目申请人严格遵守时间要求,避免延误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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