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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工作温馨提示
发布日期:2016-05-06
按照计财处4月19日《关于学校实行无现金结算的通知》要求,从发布通知之日起,“科研经费支出(发表论文除外)一律使用公务卡结算,并自行垫付还款,结题后按学校规定统一报销”,校内所有课题(含科技类和社科类)支出均需使用公务卡支付,消费后留存POSE小票(同时复印保存)及发票。
相关问题可拔打咨询电话84825116, 8482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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