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设备处启用微信平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5-06

各部门:

为推进学校创新工作,创建绿色环保的校园办公环境,提高采购工作的高效性、科学性、完整性,设备处从4月25日起对如下工作正式启动无纸化办公管理程序,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一、范围:

设备处不再接收各部门提交的打印耗材类(硒鼓、打印机换粉等)的申领单,此类申领单的接收与办理均通过设备处微信平台进行。

二、具体实施要求:

1、各部门对此类采购项目指定一名专职人员负责,该负责人代表各部门提交采购申请单;

2、各部门专职负责人将采购申请单以截图形式发送到设备处微信平台;

3、设备处每天16:00前,由专人负责查看微信平台,并于第二天对申领物品进行采购;

三、其他要求:

请各部门将专职负责人员名单及微信号,于4月25日16:00前报送设备处。

《打印耗材类采购申请单》请到设备处下载专区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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