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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中国高教学会第九次高等教育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5-23
关于组织中国高教学会第九次高等教育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中心、研究所)、处(室):
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评选第九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2013-2015)》(下文称为《通知》)要求,我校将组织全校进行申报。现将《通知》下发,并对相关工作做如下安排:
1.成果时间:申报参评本届优秀高等教育科研成果奖的成果必须为在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
2.报送名额:我校无推荐名额限制,但各省级高等教育学会最多推荐5项,吉林省高教学会不接受个人申报。
3.申报要求:此次评选活动,按照《通知》的相关内容实施。申报者按照《通知》要求,填写《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第九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第九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推荐汇总表》。相关表格及通知已经上传至“教育教学网—上级政策”中,请自行下载查阅。
4.报送材料:推荐参评成果申报表一式6份、成果原件1份、申报成果奖汇总表1份。
5.此次评审不收取任何评审费用。申报参评统一报送纸质材料至教务处,并提交相关材料电子版至联系人邮箱。受理申报时间自即日起至2016年6月2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薛媛 电话:84825233
地址:善教楼702室
联系邮箱:8893782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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