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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系(部、中心、研究所)、处(室):
根据《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省教科办决定组织开展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已上传至原科教处—成果通报下载专区,具体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正在承担省级及省级以上教育科学在研项目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2.提出结题申请,但未通过验收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3. 作为课题负责人不能同时申报、承担两项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在研期间不得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省教育科学规划其它课题研究工作;作为课题主要参研人员,只能同时参与两项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工作。
二、材料要求
1. 2015年6月3日前,以部门为单位将《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1式1份),《评审活页》(1式3份),以及汇总登记表(纸质版1份加盖部门公章,电子版),上报到善教楼602室;
2. 2015年6月4—8日,学校组专家初审,反馈意见;
3. 2015年6月9—12日,根据专家组对项目的评审意见, 相关人员修改、完善、上交申报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纸质版为《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1式3份),《评审活页》(1式3份);
4. 2015年6月13—16日,学校终审、汇总、盖章;
5. 2015年6月17日,学校上报材料到省教科办;
6. 如有问题拔打咨询电话8482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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