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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2023年末财务封帐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29
全校教职工:
根据长春市财政局及长春市卫健委财务决算要求,计财处定于12月15日封帐,进行全年账务结算。2023年12月16日-2023年1月5日不办理任何业务,请大家严格按时间要求办理业务。
现提前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有借款业务(含历年)没有及时清算的,尽快还款、报账,如不能清账的,请写明原因并由分管校领导签字;
二、有收入业务的部门,请于封账前将收入款项收、缴完毕;
三、年末需要支付各种费用的处室,请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四、财政局政府采购网将于12月10日封网,请涉及政府采购付款业务的部门12月10日中午12:00前到计财处完成相关报销业务;
五、请各位教职工提前办理饭卡预存;学生提前办理网费预存;
六、2023年票据必须当年报销,2024年不予报销跨年度票据。
计划财务处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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